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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7:27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文化旅、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不含省级)以下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除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电影等违法行为;

(3)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4)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5)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6)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7)查处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违法案件及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3、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不含省级)以下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对涉及市级(不含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暂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普查登记项目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对发生在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暂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登记项目的古建筑修缮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对在历史文化街区、地下埋藏区、文物经销单位及场所和基建工程中发现古墓葬及古遗址的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对发生在除中央在京单位所属的博物馆和重要文物收藏单位及市属的重点博物馆和重要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其他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实施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5、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配合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电、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法制办公室

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指导各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执法队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的审批和结案工作。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一分队

负责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电影放映活动、中国字画经营活动、旅游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行使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分队长1名,副分队长1名。

4、二分队

负责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及发行业务和印刷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分队长1名,副分队长1名。

5、三分队

负责对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播放、经营活动及视频点播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有线电视的接收、传输、设施保护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其中,分队长1名,副分队长1名。

6、四分队(798文化执法办公室)

负责对辖区内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和违法经营文物等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辖区内区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区级博物馆和文物经销单位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基建工程中发现的古墓葬及古遗址的一般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798艺术园区的文化安全检查和执法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行政编制28人,实际25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在学习教育中提升综合素质。

(1)凸显党建引领。积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四个意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进党支部品牌建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

(2)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制定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开展政治学习和法制培训,推动学习分享和成果展示,积极推进市场监管课题研究、典型执法案例分析和培训考察交流,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综合素质。

2、强化廉洁自律,在制度建设中落实组织纪律。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4)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坚持每周班子会、双周队务会、每月全体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范行政管理,修订目标考核细则,以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3、强化守正创新,在重点任务中提炼经验品牌。

(5)突出重点任务。围绕“扫黄打非”专项清理、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全面推行移动电子执法、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等重点任务,以及“两会”、两节等关键节点和798、潘家园、王四营、甜水园等重点点位,深入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打击。强化“接诉即办”办理实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强化执法实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促进行政执法电子化,完成市总队下达的办案指标,提升案卷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法律法规中适用法条的触及率,提高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及宗教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实效。

(7)守牢意识形态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化宣传,扩大文化旅游执法影响力。强化阵地意识,坚持源头治理。严格演出监管,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演出内容在市场中出现。加强艺术园区、小剧场、图书市场、A级景区、住宿业单位等文旅阵地管理,确保意识形态稳定可控。

4、深化执法改革,在工作实践中锤炼干部本领。

(8)深化执法改革。落实好中央《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区有关精神,做好综合执法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制度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展现良好风貌,打造一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业务能力更加凸显、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优秀执法队伍。

(9) 实现统筹联动。积极与文旅、新闻出版、电影、宗教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联勤联动,提高执法质量,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扩大文化综合执法影响力。

(10)加强队伍建设。逐步探索行业纵深执法和干部岗位轮换制度,提高文旅行业领域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分队开展代表性案例分析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研判,深化经验总结和品牌提炼,提升干部执法、研究综合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962.688366万元,比2020年868.6991万元增加93.989266万元,增长10.82%其中:财政拨款958.1887万元,比2020年868.6991万元增加89.4896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4.499666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32.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5%,比2020年715.91万元增加116.77万元,增长16.31%。

(二)项目支出预算125.508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04%,比2020年152.7891万元减少27.2804万元,下降17.85%。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4.499666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7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179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929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辆,20.3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